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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出国留学,另一方支付的学费生活费等能否要求返还?

作者:张学研  来源:夫妻一方出国留学,另一方支付的学费生活费等能否要求返还?_张学研个人律师网  日期:2015-01-06 12:46:12   点击:2920   属于:涉外离婚

          留学费用是否能够要求返还取决于双方夫妻财产属于何种夫妻财产制度,是约定财产制还是法定财产制。

    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财产关系可以是约定各自所有,即约定财产制;也可以不作约定,而是适用法律的一般规定,即法定财产制。

    在约定财产制前提下,留守一方代出国一方支付的学费,如果留守一方能够证明自己确实支付了该笔费用,应属借贷关系,无论双方是否离婚,出国一方都应该予以返还。在法定财产制前提下,留守一方代为支付的学费等费用,一般认定为夫妻对其共同财产的支配,则出国一方无需返还。当然,法定财产制前提下的夫妻双方如果仅对此留学费用另有协议,由留守一方代为支付,日后由出国的一方返还的,则属于双方另有约定的情形,应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