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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何处理离婚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

作者:张学研  来源:法院如何处理离婚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_张学研个人律师网  日期:2014-11-29 15:05:04   点击:1519   属于:财产分割

依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对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处分:

  1. 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的地位;

  2. 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3. 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的,但同意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4. 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