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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闹矛盾另嫁他人触犯重婚罪

作者:张学研  来源:夫妻闹矛盾另嫁他人触犯重婚罪_张学研个人律师网  日期:2020-10-30 11:53:34   点击:2074   属于:离婚赔偿

夫妻闹矛盾妻子另嫁他人

       重婚罪的案例近年来也在不断地增加,大家在选择一段婚姻,要组建一个家庭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婚姻不是儿戏,不是说两人闹矛盾了,说离婚就离婚,不在一起就不在一起。接下来结合案例跟大家探讨关于重婚罪的问题。

     今年40岁的李某是湟中县的一名农村妇女。1998年,她与张某经自由恋爱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2012年的一天,李某生病,而张某又不照顾妻子,夫妻间产生矛盾后,李某拿了张某给的1000元钱,借看病之名回了娘家。张某在家等了很久却不见妻子回来,一打听才知道,妻子李某竟然已另嫁他人。原来,李某回了娘家后,李某父母便找到了刘某,以张某不再要李某,且李某身体不好为由,希望促成一段新的姻缘。于是,刘某请了媒人,给李某家送了4 万元彩礼后,与李某于2012年农历7月按当地习俗结婚,并且同居生活了一年之久。后来,李某又回到张某处时,刘某还两次将李某抢回,与自己居住。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与张某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在其与张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按习俗与刘某成婚,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年之久,其行为已经构成重婚罪。刘某在明知李某有配偶的情况下,与李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构成重婚罪。且刘某在李某回到张某处居住时,还强行抢回李某,扰乱了正常的婚姻秩序。鉴于二人案发后如实供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中的李某在未与张某办理离婚手续就与刘某组建了新家庭,李某的行为显然是构成重婚罪的。所谓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重婚罪的犯罪类型有以下三种: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本案中的李某就属于第一种犯罪类型。没有跟前夫张某断清关系就主张与刘某结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另外,张某作为受害的一方是可以主张损害赔偿的。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重婚行为具有直接故意目的。明知自己已有的婚姻关系未解除而又与他人结婚,正如本案中的李某因与张某闹矛盾,就跑回娘家,与他人结婚同居,对于这种事实重婚,法律是须予以制裁的,须要遵守一夫一妻制的原则,保护家庭生活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