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律师
张学研个人律师网_婚姻律师_离婚房产财产分割律师-张学研个人律师网
栏目名称 联系我们

北京婚姻律师张学研,北大毕业,执业十九年,专做离婚案件,诉讼经验丰富,竭诚帮您解决婚姻出现的法律问题

手机:13810496948,18600608766



邮箱:zhangxueyanlawyer@126.com

执业证号:11101200511989449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协议离婚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特点

协议离婚的特点

作者:张学研  来源:协议离婚的特点_张学研个人律师网  日期:2020-10-30 11:58:16   点击:4240   属于: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这一规定中未使用协议离婚一词,便却规定了协议离婚的条件和程序。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相比具备如下特点:

1、程序简易、便捷。

2、离婚协议易于当事人自觉遵守和履行。

3、避免了讼累,缓解了婚姻当事人的矛盾和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