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婚姻律师张学研,北大毕业,执业十九年,专做离婚案件,诉讼经验丰富,竭诚帮您解决婚姻出现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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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谈判 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离婚谈判>“微信聊天记录”也可以作为证据了...
就能当作呈堂证供吗?
01
文字微信记录。包括微信好友聊天、微信朋友圈发布的文字、发送的文本文件以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等以文字形式存在的信息。此类记录是微信中最常见也是最多的内容,例如常见的“微信借条”。
02
图片微信记录。包括在与微信好友聊天、发布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时转载、制作、拍摄的图片以及使用的各类表情。
03
语音微信记录。包括与微信好友聊天、发布的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文章中以语音形式存在的信息。
04
视频微信记录。包括与微信好友聊天过程中、发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时,转载、制作、拍摄的视频。
05
网络链接记录。包括与微信好友聊天过程中、发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公众号时发送的网络链接,此类微信记录的最大不同是链接的内容是提前由第三方或者发送方制作的。
06
使用支付、转账、红包功能时产生的支付转账信息,这一微信证据类型主要在使用微信支付功能时产生。
(一)提交微信相关证据时,要注意什么?
(二)法庭上如何展示微信证据?
(三)慎用微信清理功能 可进行证据保全
(四)进行微信证据保全时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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