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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的范围

作者:张学研  来源:婚后共同财产的范围_张学研个人律师网  日期:2018-04-09 15:02:12   点击:4264   属于:婚姻财产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姻存续期间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 、破产安置补偿费。
(4)涉及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一般按夫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谓的年平均值,指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等一次性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分得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70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5)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及未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