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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离婚处理原则

作者:张学研  来源: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离婚处理原则_张学研个人律师网  日期:2017-09-26 13:20:04   点击:2098   属于:财产分割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